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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通告(15人)

作者:苏文 来源: 日期:2025/11/28 16:35:0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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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阜宁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优秀青年人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2026年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方式:关注“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阜宁教育服务平台”,登录“阜宁县教师招聘”系统,先注册后报名;或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登陆网页:http://www.fneduserviceplatform.cn/recruit/user_loginPage.do;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 —12月10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 —12月10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 —12月10日17: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8:30 —12月10日18:00;

5. 准考证打印:2025年12月15日8:30 —12月16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 阜宁县教育局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以及本通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通告末“招聘政策咨询”。

2. 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间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4、2025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除了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之外,一直未就业的还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③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2025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⑤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⑥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⑦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本次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于2025年12月10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位的除外)。

4.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通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资格复审

1. 初试。初试(含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20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学科素养、普通话、粉笔字等,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成绩合格者中前10名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初试结果,不计入总分。报名成功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未超过20人的岗位,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 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初试合格的考生和拟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网站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围。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招聘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体检工作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 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经认定符合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汇盐行动”申请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6.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阜宁县相关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7737203、0515-87737204。

五、招聘工作监督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15-87731805。

附件: 

1. 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

企业微信截图_17643172523619.png

2. 阜宁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阜宁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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