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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2023年盐城市滨海县县城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122人)

作者:苏文 来源: 日期:2023/8/22 9:59:5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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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整合城乡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县城部分学校教师不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对县城部分学校教师缺额实行公开选调。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12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的,核减该学科选调计划,实际选调计划按报名合格人数减1人重新确定。

二、选调范围对象

全县在编教师。县城高中教师在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城初中教师在全县初中、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城小学教师在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选调。

滨海中学、东元高级中学、东坎高级中学、育才高级中学4所高中教师不参加选调。

已经参加滨海中学选调并被录取的有关学校相应学科教师不再参加本次选调:八滩中学和五汛中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獐沟中学和明达中学高中语文、高中物理、高中化学,县一中的语文、化学,陈涛中学的化学。

县一中教师不参加初中和小学选调,县实小、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教师不参加小学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1.男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2020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乡村定向教师须于2018年12月底以前在我县中小学入编。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对应。

5.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已满,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年入职的新教师当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视同合格)。

6.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履职相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所有报名选调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3)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5-84232069;报名时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五汛中学、獐沟中学、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注明2022/2023学年任教岗位为高中、初中或小学,并根据任教岗位按照选调要求选择选调学段(职位类别)进行报考。上述4所学校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在学校内部学段间交流轮岗的,根据学校出具的证明,可按所持有的教师资格学段学科选择选调的学段学科进行报考。

2.资格审查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参加选调考试教师准考证于8月18日下午4:00-6:00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传达室领取。

3.考试

(1)考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5)考试分值:试卷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

4.公布结果

根据选调计划和规则,在达合格线人员中确定选调人选。成绩查询及结果公布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www.bhjsfz.cn)。

按照各学段各学科考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各学校教师余缺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各中学(含淤尖实验学校、滨淮农场学校初中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同一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1名。

五汛镇、蔡桥镇、八滩镇、滨淮镇、滨海港经济区、滨海港镇、坎北街道小教和县二实小、淤尖实验学校小学部、滨淮农场学校小学部报考小学同一学科的,同一学校每学科选调人数不超过2名。正红镇、通榆镇、天场镇、农业产业园区、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东坎街道小教报考小学同一学科的,不设选调名额限制。

全县小学教师报考初中、高中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不设选调名额限制。

对考试入围但放弃选调的,在参加选调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遇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

5.考察

组织对公布的选调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育教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

6.择岗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入围选调且考察合格的教师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考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择岗时间为8月21日下午3:00,地点在县教育局一楼西门厅北会议室。

第一次择岗后,选调计划仍有缺额的,在参加选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递补,递补考察和替补择岗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第二次递补考察和替补择岗后所有岗位不得放弃也不再递补。

7.聘用

选调教师名单报县有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根据职称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选调教师在选调单位重新聘任职称和岗位等级。以“乡村教师”名义申报并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执行江苏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规定,“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应重新评聘”。以乡镇学校“定向评价”评聘高级职称的,按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对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限在基层事业单位聘任”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适应选调学校岗位教育教学,或一学年内所任教学科考试成绩连续两次位于年级同学科末位的,回原学校工作。

2.报名所需各类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之日。

3.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4.本次选调工作相关政策由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3-2023年滨海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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